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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建局于《关于既有非居住房屋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

2021-11-02 17:05 [热点] 来源于:东方财富  阅读量:12096   
导读:深圳市住建局于《关于既有非居住房屋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引导闲置低效利用的既有非住宅房屋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利于进一步拓宽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渠道103010明确闲置低效的商业,办公,酒店,厂房,R&D房,仓库等非住...

深圳市住建局于《关于既有非居住房屋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引导闲置低效利用的既有非住宅房屋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利于进一步拓宽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渠道103010明确闲置低效的商业,办公,酒店,厂房,R&D房,仓库等非住宅存量房屋可申请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后的经济适用房租赁对象为本市新市民和年轻人,租金标准按规定执行,年租金涨幅不超过5%

深圳市住建局于《关于既有非居住房屋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确定为该省重点发展城市: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设区市市区;“四大都市区”核心区内的城市;工业大市,大县。重点发展城市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期间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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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一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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