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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新能源大基地项目开始申报,荒漠地区建设

2021-12-06 16:15 [热点] 来源于:新浪  阅读量:19684   
导读:澎湃新闻获悉,国家能源局最近几天发布《关于组织拟纳入国家第二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的通知》根据《通知》,第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重点考虑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建设《通知》要求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于12月15日前...

澎湃新闻获悉,国家能源局最近几天发布《关于组织拟纳入国家第二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的通知》根据《通知》,第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重点考虑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建设《通知》要求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于12月15日前向国家发改委运行局,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电力司报送第二批项目清单

第二批新能源大基地项目开始申报,荒漠地区建设

《通知》明确,上报项目应满足四大要素要求:一是不涉及生态红线,二是依托外送通道消纳的项目应基于在运,在建,或已核准输电通道,配套风电光伏装机规模与通道输电能力相匹配,并落实消纳市场,三是就近就网就负荷消纳的项目应在并网后能够实现高效利用,四是配套煤电灵活性改造,水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峰措施,与基地项目同步实施。

根据《通知》要求,落实项目业主,用地,环评,并网消纳等条件,已核准且能够在2022年开工建设,原则上能在2023年内建成并网,部分受外部条件制约的项目应能在2024年建成并网要统筹基地项目和配套电网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运

《通知》称,坚持集约整装开发,避免碎片化,单体项目规模不小于100万千瓦,以联合体形式开发的联合体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家坚持先进高效开发,鼓励采用设备技术先进,发电效率高的风电机组和光伏组件,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光伏支架不低于1.5米,有条件的地方采用双面组件,坚持联营优先,多能互补,鼓励煤电风光储联营,在同一外送区域内有既有或规划内煤电,天然气发电项目的报送主体优先安排,鼓励建设集中式,共享式储能,最大化发挥储能效益

我国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主要分布在新疆,内蒙古,青海,甘肃,宁夏,陕西等省份,面积广阔,风能太阳能资源富集,技术可开发量占全国比重60%以上。根据中国电力局此前公布的《2021年三季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2021年底非化石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左右,占总装机容量的43%,预计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和占比将首次超过煤电。。

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确定了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规模约1亿千瓦,主要分布在内蒙古,青海,甘肃,宁夏,陕西,新疆6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这些项目以风光资源为依托,以区域电网为支撑,以输电通道为牵引,以高效消纳为目标,统筹风光资源禀赋和消纳条件,优化风电光伏布局和支撑调节电源,正按照成熟一个,开工一个的原则积极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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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苏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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