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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2-06-12 16:19 [热点] 来源于:证券时报  阅读量:15827   
导读: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初始战略配售股份是否已全部上市流通:是 本次权益分派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29,854,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初始战略配售股份是否已全部上市流通:是

本次权益分派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29,854,244股。

是否涉及差别化红利转移:否。

每股分配比率,每股转换比率

每股现金股利5元

每股增加0.48股

相关日期

一,股东大会通过分配及增资方案的届次及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已于2022年5月17日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及增资方案

1.发行年份:2021年。

2.分配的对象:

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62,196,34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0.48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10,981,705元,转增29,854,244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92,050,585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及股本转让实施办法

1.实施措施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息委托中国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在登记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资金结算系统,登记并派发给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到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而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暂保管,待指定交易办理完毕后发放

如派发红股或送股,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日收市后按在册股东股份数直接向股东入账。

2.自分布对象

北京同城热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林长青的分红由公司自行支付。

3.扣税说明

对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 个人(含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份,且持有期(即从公开发行转让市场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至股份转让交割前一日止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的,股息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发放现金股息红利5元 持股期限不满一年(含一年)的,分红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5元个人(含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份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缴纳的税款,证券公司和其他份额托管人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转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公司,次月5个工作日为公司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报告期

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不足一个月的,股息收入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超过一个月至一年(含一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持有公司限售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85号)规定,对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规定征税,持有时间自解禁之日起计算,暂时减少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0%,即税后实际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4.5元。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本公司代扣代缴现金股利所得税,税率为10%,扣除后的实际现金股利为每股人民币4.5元相关股东认为其股息,红利所得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在按规定取得股息,红利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对于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股通持有公司股份的港交所股东,现金红利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进行分配,并根据财政部通知进行税前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 相关股东认为其股息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现金分红所得税自行缴纳公司每股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5元

动词 (verb的缩写)股本变动表

公司首次战略配售股份是否已全部上市流通:是

本次权益分派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29,854,244股。

不及物动词稀释每股收益的解释

股份转让方案实施后,以新增总股本92,050,585股的摊薄基础计算的2021年每股收益为23.75元。

七。相关咨询方法

公司股东如对公司2021年度股权分配有任何疑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咨询。

部门:北京热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0日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编辑:如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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